因为等待期被拒赔100万,我们团队全程接手,协助准备诉讼材料,撰写诉状,历时10个月,最终,经过一审二审,我们终于帮该家庭争取回了100万的少儿理赔保险金。

· 保险理赔与拒赔案例-从拒赔到全额赔付

今天要说的这个案件是我们明亚鼎新团队小邱老师亲自经历的,家长给小宝宝购买了100万的重疾险,结果等待期过后不久,小宝被确诊了进行性脊肌萎缩症(SMA)。这个病属于其重疾险的保障范围,于是家长去申请理赔,但保险公司认定被保人在等待期内出现SMA相关症状拒赔。

家属在网上看到我们团队之前帮助其它客户维权理赔成功的案例,慕名而来寻求帮助。这个案子经历了10个月,最终的结果如何?过程中又经历了什么?

这个案件始末究竟是怎么样的呢?我们一起来看一下。

注:为保护隐私,案例中出现的客户名字将被隐去。同时声明:每家保司都可能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,一个案例不能说明保司好与不好。(此文章已发给当事人预览,在当事人同意下公开。)

 

#理赔纠纷案件经过&结果

 

收到求助

2019年年初,一家人通过互联网找到我们团队寻求帮助。

他们在宝宝出生不久后,想给孩子一份保障,于是给宝宝投了100万的重疾险。投保前,宝宝没有发现任何异常,所有的体检记录也都正常。

投保之后,某次儿保检查的时候,医生发现小宝有“抬头不稳”的情况,并把它记录在儿保手册里,当时还是在重疾险的等待期内。
之后,孩子的异常情况没有好转,家属积极求医,最终确诊进行性脊肌萎缩症(SMA)。

进行性脊肌萎缩症(SMA)科普:

SMA是一种运动神经元病,主要症状为:肌无力、肌萎缩。

得了这个病,孩子可能会出现抬头不稳、无法坐立、无法站立等症状。

根据发病年龄和严重程度可以分为三种类型:婴儿型,中间型和少年型。发病原因不明,大部分学者认为是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的疾病。如果不进行治疗,大多数婴儿型的患者活不过两岁。

目前针对该病,有一种比较有效的治疗方式,就是使用进口药诺西那生钠注射液。这个药打一针70万元,第一年要打6针,然后每4个月打一针,不能停。现在最新消息,2021年1月开始,部分地区已降价至55万一针。

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,只要针能续得上,未来也有可能攻破治愈。

确诊后,家长去申请了理赔,但遭到保险公司拒赔。

拒赔原因是,儿保手册里记录“抬头不稳”的情况在重疾险等待期内,保险公司认定被保人在等待期内出现SMA相关症状,拒赔100万。

随后,家属在网上看到我们团队之前帮助其它客户维权理赔成功的案例,慕名而来寻求帮助。

接手案件

了解到求助人的情况后,我们团队(明亚鼎新营业部)认为案件有争取的空间。

并且,70万一针的进口药,打了以后,100%的孩子可以独自坐下,88%的孩子能够独立行走。如果这个重疾险能赔上,孩子就能打上一针。

事不宜迟,为了让孩子能更快用上药,我们马上开始着手处理。

重要条款

首先看合同关于等待期的定义:

注:此条款对客户不利,但不是所有保险公司条款都是如此,只有部分保司如此,不论大小保险公司,可以翻看一下你的保单是否如此。

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被确诊患有第一类重大疾病(释义一)、第二类重大疾病(释义二),或在等待期内因第一类重大疾病、第二类重大疾病或与第一类重大疾病、第二类重大疾病相关的疾病或症状就诊的,则本公司不承担给付相应的第一类重大疾病保险金、第二类重大疾病保险金及豁免保险费的保险责任。

进行性脊肌萎缩症(SMA)也在该合同重疾条款赔付范畴内:

22)严重运动神经元病

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,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、进行性延髓麻痹症、原发性侧所硬化症、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。……

案件突破口

保险公司认为SMA会导致宝宝出现“抬头不稳”的情况,而宝宝在等待期内进行儿保检查时,出现了疾病相关的症状,所以拒赔。

我们团队有以华西医大博士为首的医学专家团,团队长也是医学背景,我们认为,虽然SMA确实会导致宝宝出现“抬头不稳”的情况,但是并不是只有SMA会导致这种情况。也就是说,我们不能因为宝宝确诊了SMA就下定论,之前的“抬头不稳”是属于SMA症状,出现“抬头不稳”的情况也可能是其它原因造成的。

因此,我们认为该案中,保险公司的解释是存在异议的,于是以此向保司重新提出理赔申请。

理赔结果

经过几轮沟通,保司仍不松口,一纸诉状抵达法院。


我们团队全程来做,协助准备诉讼材料,撰写诉状,历时10个月,

最终,经过一审二审,我们终于帮该家庭争取回了100万的保险金。

这个案件虽然已经告一段落,但留给我们的思考还是很多的。
比如,进行性脊肌萎缩症(SMA)如果是过了等待期后出现症状和确诊,是不是万事大吉,一定赔付?

其实,本案合同中还有这么一条免责条款:

遗传性疾病,先天性畸形、变形或染色体异常。▽▽▽

而根据主流的医学解释,进行性脊肌萎缩症(SMA)的病因,多数是常染色体隐性遗传,小部分为基因突变。

从这个层面上来说,进行性脊肌萎缩症(SMA)既属于免责条款,但却又出现在重疾病种之中?这是不是自相矛盾了?最后赔付该采用哪一条?
确实是会以这样原因被拒,我们团队因为做了上面所述的案子,由此进入了SMA的病友群,接连又帮助了几个患病的孩子从拒赔到理赔。这些病友群的孩子保险是过了等待期的,可即便是SMA过了等待期后出现症状和确诊,部分也因为先天性染色体异常等出现理赔纠纷。

 

那留个问题,检查一下有没有认真看文:普通人的一生,究竟有多大概率再未知情况下得先天性的,或者染色体异常导致的疾病呢?
同时,不同的产品不一样,SMA这个疾病也属于罕见病,有的重疾里面包含这个疾病,有的不包含,你的保单中有没有呢?

后总结我们团队做保险理赔维权。

对我们团队来说,这个案件最后能拿回100万的理赔款,比我们自己赚100万还开心,因为这笔钱能挽救一个孩子,让TA有机会得到救治,能更好看看这个美丽的世界。

还有,希望诺西那生钠注射液能够尽快纳入医保目录,毕竟70万一针的高昂费用,对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极为沉重的。

同时,对这个单子的业务员我表示非常的不满,在跟这个案件当事人沟通过程中,我了解到这个当事人花一万五千多买了100万的重疾,竟然不给客户配置几百块的百万医疗或者中高端医疗,这对客户是非常不对的。

 

我始终认为,作为保险从业者,或许我们不能改变客户,如果我们建议了,客户坚决不买,那我们无话可说;如果我们自己都没有跟客户交代有这么一个险种在,客户也不懂,如何能够配置?当风险发生时,如果客户百万医疗,是不是重疾理赔金可以给这个家庭更好的就医条件,孩子更快的康复呢?

更有甚者,我看到一些知名的互联网大V,让客户重疾险跟他买,医疗险去别处买(医疗险保费低,赚钱少,但服务成本高,出险率远高于重疾);同时当客户出险的时候,让客户自己跟保司沟通,不要找他。还美其名曰为客户考虑。

 

这种情况,其实就是卖保险把钱赚了,真正要服务的时候推出去,那请问我们保险从业者,到底赚的是什么?是因为销售技能好,还是因为后期服务到位呢?